金控数据: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金控数据资讯
2017-06-08 17:24:0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6-08

北京金控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中国 北京



二0 一五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一般规定......1



第三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2



第四章 重大信息报告程序与管理......4



第五章 附则......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金控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投资者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以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北京金控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影



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情人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各部门



和控股子公司,并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因工作关系了解到公司重大事件的知情人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



书。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及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七条 报告义务人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第一责任人(以下简称“报告第一责



任人”),负有敦促本部门或单位内部信息收集、整理的义务以及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重大信息的义务。公司各部门、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可指定熟悉相关业务和法规的人员担任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联络人,并报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出现本制度第三章规定的情形时,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告。



第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报告义务人以及因工作关系而接触到公司应披露信



息的知情人,在该信息尚未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九条 报告第一责任人在职权范围内获悉以下重大信息,且尚未履行报告义



务时,应在获悉第一时间内将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一) 经营活动重大事项



1、 经营政策或者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产品销售价格、材料采购价



格和方式、政策或法律、法规、规章发生重大变化等);



2、 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3、 订立重要合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产生显着影响;



4、 公司获得大额补贴或税收优惠;



5、 发生重大经营性或者非经营性亏损;



6、 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7、 发生重大设备、安全等事故,对经营或者环境产生重大后果;



8、 公司净利润或者主营业务利润发生重大变化;



9、 公司月度财务报告以及定期报告;



(二) 常规交易重大事项



1、 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销售产品等与日常



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应包含在内);



2、 对外投资(含委托经营和股票、债券、基金以及分红型保险投资等)及



公司内部重大投资行为;



3、 提供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