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9
公告编号:2017-012
证券代码:834265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项目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林业园林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发来的《成交通知书》,确认公司和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作为成员单位与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二〇一七年园林绿化(D包)PPP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一、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二〇一七年园林绿化
(D 包)PPP项目;
2.中标单位: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
景观设计有限公司、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3.总投资:36,027.75万元;
4.项目资金回报率中标价:5.70%;
5.主要建设内容:绿化工程、绿化灌溉工程、园路及场地铺装
工程、亮化工程、景观小品工程、建筑工程、土方工程等, 其中总建设面积1,023,985.00 平方米;
6.PPP运作方式:本项目采取设计-建设-移交-运营(DBTO)一
公告编号:2017-012
体化的运作方式;
7.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包含建设期及运营年限。建设期2
年、运营年限 8 年,自本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
运营期,全生命周期为10 年。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实施的项目金额取决于将来项目公司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以及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若本项目顺利实施,将会对公司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2.本项目实施对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3.本项目合同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收到成交通知书,公司还需与招标人谈判并签署PPP项目合同,并依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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