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0
公告编号:2016-030
证券代码:834265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09: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12日以书面、电话或邮件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李春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表决基本情况和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1、预计2017年度,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冠中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平度冠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青岛胶州冠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或实际控制人李春林、许剑平为公司向 公告编号:2016-030
银行申请贷款提供信用担保、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担保或抵押担保的总金额为14,000万元。在预计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的书面协议。
2、公司向关联股东青岛和容投资有限公司租赁房屋用于公司经营办公,租金为每年六万元整。预计2017年度公司支付上述租金总额为60,000元。
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李春林、许剑平、高军、由芳、曲莉萍回避表决。
(二)审议《关于向中国银行青岛泉岭路支行申请短期信贷业务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向中国银行青岛泉岭路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短期信贷业务,该类业务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有效期限为自本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用途为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周转。该业务以公司18项发明专利和1项实用新型专利做质押担保。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崂山支行申请短期信贷业务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崂山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短期信贷业务,该类业务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50万元(大写:壹仟叁佰伍拾万元),有效期限为自本 公告编号:2016-030
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用途为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周转。公司以自有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20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1362609号,地号:1200200011015000)为上述业务提供抵押担保。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青岛松岭路支行申请短期信贷业务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青岛松岭路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短期信贷业务,该类业务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有效期限为自本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用途为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周转。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关于提议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17年1月5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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