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3-10
公告编号:2016-003
证券代码:834265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9日上午09: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李春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表决基本情况和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补充确认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总额合计3500万元,均由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实际控制人李春林、许剑平为公司提供信用担保、连带责任保证。
公告编号:2016-003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李春林、许剑平回避表决。
(二)审议《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
1、预计2016年度,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实际控制人李春林、许剑平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信用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或抵押的总金额为6,000万元。在预计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的书面协议。
2、公司向关联股东青岛和容投资有限公司租赁房屋用于公司经营办公,预计2016年度公司支付租金总额为60,000元。
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李春林、许剑平、高军、由芳、曲莉萍回避表决。
(三)审议《关于制定<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关于提议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告编号:2016-003
三、备查文件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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