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07
公告编号:2023-003
证券代码:834259 证券简称:ST 中光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中光高科(北京)节能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4 月 26 日出具的审计
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第 470214 号,中光高科(北京)节能工程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10,647,553.25 元。
根据中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 6 月 30 日出具的审计报
告(中兴华审字(2022)第 011976 号),公司 2021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11,048,
702.12 元。
公司 2020、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根据《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 则》”)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全国股转公司 终止其股票挂牌:(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 若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将存在股票被终止挂牌 的风险。
二、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影响因素
因公司 2020、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根据《终止挂牌
实施细则》的规定,若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将 存在股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做出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日期为准。
公告编号:2023-003
三、 公司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及目前的进展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应当在以下 时点首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之后每十个交易日披 露一次,直至相关情形消除或全国股转公司作出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三) 挂牌公司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的,在第三个会计年
度结束后的首个交易日;”,公司需要于 2023 年 1 月 3 日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
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之后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关情形消除或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
公司已按要求于 2023 年 1 月 3 日、1 月 17 日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续将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持续披露风险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 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四、 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518759821
邮箱:530811431@qq.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小羊坊天尊苑 A3
(二)券商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10-56510907
邮箱:wangjc@xcsc.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8 号 9 层 1001-06A 单元
五、 其他说明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中光高科(北京)节能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