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4
公告编号:2017-041
证券代码:834246 证券简称:喀纳斯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新疆喀纳斯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疆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5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应参与表决的股东34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27,394,000
公告编号:2017-04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4.37%。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 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及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完成了 2016
年度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担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随着公司经营效益持续增长,治理水平不断完善和提高,未来发展整体态势良好,公司计划借助国内资本市场,抓住机遇,进行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准备在合适的时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为此拟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聘请该所为我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7,39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公告编号:2017-041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哈巴河县双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2017年5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上刊登披露,具体内容
参见公告编号:(2017-03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7,39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三、备查文件目录
《新疆喀纳斯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新疆喀纳斯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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