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12
公告编号:2019-022
证券代码:834231 证券简称:合众环保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关于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合众高科(北京)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679620184F
承诺主体名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董监高
□收购人□其他
□权益变动□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日常及其他(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关联交易的承诺□资金占用的承诺
承诺类别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0.5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0.5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0.5 个月内
二、承诺事项概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 0.5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股份实施
公告编号:2019-022
回购:
(一)回购条件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回购申请,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拟不低于该等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初始成本价格(考虑公司 除权除息对股价的影响),具体价格和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申报回购请求的期限
异议股东申报回购请求的期限为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5 个转让日,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期限内将以下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快递送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等方式交付至公司:
1、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请文件原件;
2、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法人、其 他组织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争端解决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
各方应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回购事项具体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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