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钢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黎明钢构资讯
2021-08-13 16:24:5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08-13


证券代码:834185 证券简称:黎明钢构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黎明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3 日 10: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185 黎明钢构 2021 年 8 月 3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朱宁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1 年 6 月 27 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
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须进行换 届选举。经控股股东朱宁提名朱宁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经查询朱宁女士 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 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董事会将上述被提名的董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届 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计算。
(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杜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1 年 6 月 27 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
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须进行换 届选举。经控股股东朱宁提名杜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经查询杜琦先生 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 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董事会将上述被提名的董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届 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计算。
(三)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阮建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1 年 6 月 27 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
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须进行换 届选举。经控股股东朱宁提名阮建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经查询阮建明 先生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 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董事会将上述被提名的董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计算。
(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朱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1 年 6 月 27 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
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须进行换 届选举。经控股股东朱宁提名朱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经查询朱睿先生 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 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董事会将上述被提名的董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届 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计算。
(五)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周新华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1 年 6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