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13
公告编号:2021-020
证券代码:834185 证券简称:黎明钢构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黎明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8 月 3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洪超容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告《2021 年半年度 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
公告编号:2021-020
根据《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 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基础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 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洪超容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
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于 2021 年 6 月 27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监事会须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
规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控股股东朱宁提名洪
超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经查询洪超容女士不属于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 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任职资格,监事会将上述被提名的监事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二届监事会所有监事在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就 任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告编号:2021-020
洪超容女士,中国国籍,1957 年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至 1981 年就职于厦门市电池厂;1981 年至 1984 年毕业于厦门大学国际贸
易英语专业;1984 年至 2012 年就职于厦门国际贸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退休。2015 年 6 月 24 日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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