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30
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第42号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
知》(财会[2017]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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