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勃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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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0 15: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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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20

公告编号:2017-053



证券代码:83416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关于聘任陶岳铮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林见兵、阮江平、应光业、应灵聪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应灵聪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阮江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对公司此次聘任陶岳铮为公司总经理,林见兵、阮江平、应光业、应灵聪为公司副总经理,应灵聪为公司财务负责人,阮江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公告编号:2017-053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陶岳铮为公司总经理,林见兵、阮江平、应光业、应灵聪为公司副总经理,应灵聪为公司财务负责人,阮江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新福、蔡在法、杨春生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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