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30
公告编号:2017-047
证券代码:83416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同意提名周书忠、胡婉音、周恒跋、陶岳铮、应灵聪、林见兵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新福、蔡在法、杨春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的提名、董事会审核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未发现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第146条、第148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且上述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上述候选人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周书忠、胡婉音、周恒跋、陶岳铮、应灵聪、林见 公告编号:2017-047
兵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新福、蔡在法、杨春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同意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新福、蔡在法、杨春生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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