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30
公告编号: 2017-045
证券代码: 834165 证券简称: 恒勃股份 主办券商: 国金证券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2017 年 10 月 17 日, 通讯方式。
2、 会议召开时间: 2017 年 10 月 27 日。
3、 会议召开地点: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 监事会。
6、 会议主持人: 高仁法。
7、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人数共 3 人,实际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
的监事(包括委托出席的监事人数)共 3 人,缺席本次监事会决议的
监事共 0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审议通过《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7-045
1、 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名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股东代表监事,监事每届任期三年。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
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一届监事
会拟提名高仁法、梁宝明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与职工代表监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任期三年,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开始计
算。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即自然终止。
经核查, 上述人员不属于《关于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
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2、 会议表决结果:
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3、 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4、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 2017-045
特此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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