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14
证券代码:83416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减少关联交易,拟以1,300万元收购自然人周书忠持有的台州恒勃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勃塑业”)60%的股权及胡婉音持有的恒勃塑业40%股权。
恒勃塑业的股东周书忠、胡婉音及执行董事兼经理周恒跋三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故该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恒勃塑业100%的股权,恒勃塑业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收购股权事项构成偶发性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股权的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说明如下: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该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16]1899号”《审计报告》,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32,926.57 万元,期末净资产总额为13,351.29万元。
本次交易对价总额为1,300万元,按孰高原则,本次收购资产
总额为3,583.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总
资产的10.88%;本次收购资产净额为1,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9.74%,未达到上述规定提及的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准,故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7年2月13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台州恒勃塑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周书忠、胡婉音、周恒跋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完成后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一
交易对手方姓名周书忠,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为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新光村,最近三年的职务情况:曾任台州恒勃塑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浙江恒勃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台州星云动力有限公司监事,目前系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浙江恒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莞市铱诺真空镀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台州汇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江门市浙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台州市路桥启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2.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二
交易对手方姓名胡婉音,性别女,国籍中国,住所为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新光村,最近三年的职务情况:曾任浙江恒勃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目前系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东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监事、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恒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台州恒勃塑业有限公司监事、东莞市真空镀膜有限公司监事、台州启恒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3.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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