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5
公告编号:2019-012
证券代码:834151 证券简称:恒基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恒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4日上午10: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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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山东恒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48,242,799.7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0,258,841.51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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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执行。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八)审议《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郑从军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50.00万元,超出预计金额50.00万元。
2、为保证公司生产正常运营,2018年度在公司资金紧张时,关联方郑洪波、张见和于洋分别向公司提供了195.00万元、50.00万元和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待公司资金充裕时归还上述借款;该财务资助不收取利息,其中关联方郑洪波提供的195.00万元借款已于2018年偿还完毕。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2、自然人股东由代理人代表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经营执照复印件;5、办理登记手续,可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24日上午8:00-10:00
(三)登记地点:山东恒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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