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31
公告编号: 2017-054
证券代码: 834149 证券简称:动信通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动信通(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微游科技有限
公司以 415.00 万元收购北京机锋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部分无形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软著、域名、网站等) ,并签署《资
产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
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
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的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
上。
公告编号: 2017-054
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
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
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
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
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
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
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为 3972.30 万
元,期末净资产为 2713.48 万元。本次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
币 415.00 万元,购买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038.89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6.15%;本公司购
买的资产为无形资产,该资产不涉及负债,因此,公司此次购买资
产的资产总额以账面价值为准, 上述比例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因此本
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另外,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未购买
除以上的无形资产外的其他相关资产,合计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 关于确认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公告编号:
2017-053)。 根据公司章程,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 2017-054
(三)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不需要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北京机锋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主要办
公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88 号 2 号楼南配楼二层 2006,法定
代表人为孙秀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110108318152100A,主营业务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会议服务;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
理;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管理咨询;承办
展览展示活动;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
行卡中心、 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维修;
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版权转让、版
权代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
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
公告编号: 2017-054
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 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北京机锋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部分无形资产(包
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软著、域名、网站等)
交易标的类别:无形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