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中宝: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林中宝资讯
2024-11-06 15: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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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06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34125 证券简称:林中宝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林中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林中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4 日以全体董事一致同
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碧光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25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林中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经各董事提名,由王碧光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算。

王碧光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林中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副董事长一名,经各董事提名,由王清女士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算。

王清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林中宝生物科技股份有

公告编号:2024-025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王碧光先生提名,董事会继续聘请王清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算。

王清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林中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王清女士提名,董事会继续聘请梁师锦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算。

梁师锦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林中宝生物科技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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