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4125 证券简称:林中宝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林中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林中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王作然先生,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王作然先生主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监事王银海因个人原因缺席,委托监事王作然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17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的;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林中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广东林中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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