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17
证券代码:834125 证券简称:林中宝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林中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出资人民币 3.5 万元与关联方王碧光、王清、王耀共同出资设立“清远林中宝农业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 3.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自然人王碧光出资人民币 5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10%;自然人王清出资人民币 5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10%;自然人王耀出资人民币5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10%。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系新设立控股子公司,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总经理王清于 2022 年 9 月 5 作出《总经理决定》,决定设立控股子公司
清远林中宝农业有限公司的事项。根据《广东林中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公司总经理决定权限,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王碧光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
关联关系:关联方王碧光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与关联方王清是父女关系,与关联方王耀是父子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王清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
关联关系:关联方王清是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与关联方王耀是姐弟关系,关联方王碧光与王清是父女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王耀
住所:清远市清城区
关联关系:关联方王耀是公司股东、副董事长,关联方王碧光与王耀是父子关系,关联方王清与王耀是姐弟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清远林中宝农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办事处荷兴工业园富强南路清远市林中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GMP 综合车间首层自编 003
主营业务:其他农业;日用百货销售;鞋帽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母婴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玩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软件销售;日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户外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渔具销售;箱包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服装辅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品出租;柜台、摊位出租;品牌管理;农业机械租赁;集贸市场管理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车销售;汽车新车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