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9
公告编号:2017-047
证券代码:834116 证券简称:高信达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高信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高信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8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的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意见如下:
按照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老股东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增股东,在公司首次 公告编号:2017-047
公开发行股票后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该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规定。
二、《关于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意见如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确认的关联交易事项确是公司生产经营必须事项,交易是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时我们对公司前述董事会在审核确认报告期内关联交易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监督,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实施了回避表决。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京高信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文件中制定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及关联方回避等制度并有效执行。
我们认为,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措施是有效的。
北京高信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孙晓凡、王震、陈永红
2017年10月1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