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2
证券代码:834116 证券简称:高信达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高信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7年7月21日,电子邮件。
2、 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31日
3、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科大天工大厦 B
座15层北京高信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小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 会议主持人:刘志刚先生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人数共 3 人, 实际出席本次监事会会
议的监事(包括委托出席的监事人数)共3人,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
的监事共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6年12月
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根据《增
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要求从2016年5月1日起执行此通知的规定,同时明确其他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方法。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原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列示。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原在“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利润表中在“营业税金及附加”列示。(2)原“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在“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2)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3)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4)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暨追溯调整前期报表相关数据
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为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开发支出确认方法,对公司开发支出确认政策进行变更,此次会计政策调整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为:对于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全部开发支出,于发生当期归集后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影响损益。因会计政策变更受影响报表项目情况如下:
受影响科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其他流动资产 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