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28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高信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第二十六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2017 年 5 月 16 日,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
摩根”)与北京高信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信达”或“公司”)签订了《北京高信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高信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并遵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高信达进行辅导。一创摩根于 2017 年更名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我公司”),一创投行承接一创摩根对高信达 IPO 项目的辅导工作,并承担辅导协议上有关辅导机构的所有权利义务。在辅导期内,我公司辅导人员本着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围绕辅导的总体目标在各个具体方面展开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本期辅导的主要工作
本辅导期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共持续 2 个月。
本辅导期内,一创投行辅导小组主要采取专业咨询、组织自学、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等辅导方法,通过电话、电子通讯等方式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促进接受辅导人员了解发行上市监管动态,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建议。具体辅导内容详见本报告之“四、辅导的主要内容、辅导方式”。
二、承担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情况
一创投行作为本次辅导的辅导机构,派出了专业的投资银行业务人员组成辅导小组。目前,辅导小组成员包括宋垚、倪奇、贾玉莹、莫言。在辅导机构的组
织协调下,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人员也参与了本辅导期的辅导工作。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辅导期内,高信达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辅导方式
1、督促接受辅导人员学习了解发行上市的最新政策和监管动态,进行监管案例和典型案例的学习,帮助其理解作为 A 股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与辅导对象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基本情况、行业发展现状、行业发展前景以及本辅导期内的经营状况,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建议。
3、了解辅导对象 2021 年 1-6 月财务业绩情况。
五、辅导协议履行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严格按照辅导协议的约定,执行辅导方案和实施辅导计划。高信达及辅导对象均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接受辅导,对辅导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均能积极配合。通过双方的努力,辅导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辅导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六、辅导对象的配合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能够严格遵守辅导协议的约定,积极参与配合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及时向辅导人员提供各项资料,高度重视辅导机构提出的整改建议,积极接受辅导小组培训,使辅导工作能够按计划顺利开展。
七、辅导人员勤勉尽责及辅导效果的自我评估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和《辅导协议》约定的义务和职责,认真履行辅导职责,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达到了预期的辅导效果。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高信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六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之签章页)
辅导人员:
宋垚 倪奇
贾玉莹 莫言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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