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5-16
贵阳兴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6-012
证券代码:834112 证券简称:兴塑股份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贵阳兴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贵阳兴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5月16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贵阳市白云区白沙路贵阳兴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层会议室召开。
公司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曾晓梅、黄万成、胡世安3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上述拟认定的核心员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15日在公司内部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全体员工对提名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未提出异议。该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经参会监事审议,会议以投票方式,通过如下决议:同意认定上述3名人员为公司核心员工。
贵阳兴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6-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贵阳兴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兴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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