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5-16
贵阳兴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6-011
证券代码:834112 证券简称:兴塑股份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贵阳兴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贵阳兴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核心员工认定的职工代表大会于2016年5月16日上午10:00在贵阳市白云区白沙路贵阳兴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职工代表35名,实到35名,会议由职工监事袁欣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为鼓励和稳定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经公司经营管理层推荐,董事会提名曾晓梅、黄万成、胡世安3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上述拟认定的核心员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15日在公司内部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全体员工对提名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未提出异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认定上述人员为公司核心员工。
贵阳兴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6-011
表决结果:3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贵阳兴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兴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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