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2
昆山市诚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正本)
2017.5
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股份......4
第一节股份发行......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股份转让......6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股东......7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0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12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3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4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7
第五章董事会......20
第一节董事......20
第二节董事会......23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6
第七章监事会......28
第一节监事......28
第二节监事会......29
第八章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30
第一节信息披露......30
第二节投资者关系管理......31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2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32
第二节内部审计......33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3
第十章通知和公告......34
第一节通知......34
第二节公告......34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5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5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35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37
第十三章 附则......3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由昆山市诚泰电气有限公司变更设立;公司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91320500749413130R。
第三条 公司设立后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昆山市诚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KunshanChengTaiElectric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张浦镇花苑路856号
邮政编码:21532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00万元。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如选择仲裁方式的,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苏州及其下辖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争议各方均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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