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3
关于对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309 号
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保留意见、金融投资估值及减值
公司年审会计师对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事项为:2022 年度,浙商创投公司对杭州凝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5 家企业的投资确认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9,303.94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
述投资的账面原值为 72,460.26 万元,账面价值为 43,156.32 万元。年审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该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的准确性,无法确定该等投资账面价值是否恰当。
公司持有的主要的投资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总计 1,033,062,311.07 元,其中主要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为 909,466,001.05 元,第一层次、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分别为 156,710,208.16 元、752,755,792.89 元。
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115,299,215.16 元, 公
司无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请你公司:
(1)针对 2022 年度保留意见所涉事项,详细说明投资的管理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公司对审计机构是否提供了恰当的审计证据,
对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的配合情况;
(2)请说明公司相关投资损失形成的原因、时间、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公司是否记录于恰当期间/时点,是否属于前期形成的浮亏,已记录金额是否准确恰当;
(3)请结合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具体会计政策及操作细则,说明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合理性;
(4)请结合公司投资的结构化主体明细情况、具体的会计政策及测算过程,说明公司无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开展的审计程序,对相关科目计提减值的准确性与充分合理性发表意见。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9 月 6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
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3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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