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0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浙商证券作为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对 2022 年年度报告事前审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定期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浙商创投”、“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主要内容如下:
1、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2022 年期末浙商创投公司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向杭州凝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5 家企业
合计投资 72,460.26 万元,浙商创投公司 2022 年度对该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确
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 29,303.94 万元,2022 年期末账面 价值为 43,156.32 万元。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等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的准确性,因此无法确定该等投资账面价值是否恰 当。
2、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
留意见》第八条的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
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 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 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发表保留意见所涉事项中管理层的 估计是否合理作出判断,因而无法确定该事项对浙商创投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可能产生的影响金额。我们认为,如果管理层上述估计存在偏差,对财务 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但仅限于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产 生影响,且该等错报不会导致浙商创投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不具有广 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3、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的影响详见本说 明 2。考虑影响金额后 2022 年度浙商创投公司盈亏性质并未发生变化。
4、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的情形。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未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 规范性的规定。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治理及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 4254 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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