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30
证券代码:834085 证券简称:春秋园林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新疆春秋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公司在编制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过程中,发现公司前期财务报告存在会计差错。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予以追溯更正。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涉及业绩承诺与超额分配利润,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准确、合理,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
《关于新疆春秋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中审亚太审字(2021)010696-2 号)。 认为,春秋园林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春秋园林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 2020 年度发现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现将本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 2018 年度、2019 年度已完工项目但在本期仍有大额工程施工成本发生进行成本追溯调整,主要调整事项如下:
1、财经大学青春广场景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2019 年已完工,2020 年度新
增项目工程成本 930,131.85 元计入存货-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对该事项本期调增
2019 年营业成本 930,131.85 元,同时调增 2019 年末应付账款-暂估 930,131.85
元。
2、保利叶语二期工程项目 2019 年已完工,2020 年度新增项目工程成本
2,299,208.47 元计入存货-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对该事项本期调增 2019 年营业成
本 2,299,208.47 元,同时调增 2019 年末应付账款-暂估 2,299,208.47 元。
3、126 团五彩花田项目,因 2018 年-2019 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兵团团
场进行配套改革而搁置,但 2019 年度新增项目工程成本 2,092,889.62 元计入存货-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此新增成本为 2018 年发生未暂估入账的成本,对该事
项本期调减 2019 年初未分配利润 2,092,889.62 元,同时调增 2019 年初应付账款
-暂估 2,092,889.62 元。
二、前期差错更正的事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报表项目 重述前金额 累计影响金额 重述后金额
应付账款 9,410,604.03 2,092,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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