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05
公告编号:2021-034
证券代码:834067 证券简称:华勤互联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西藏华勤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关于给予公司及相关责
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西藏华勤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1}19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7 月 2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6 月 2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蓝雄,华勤互联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2、邓诗芸,华勤互联财务负责人。
3、高鹏,华勤互联董事会秘书。
4、西藏华勤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34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9 年 1 月,华勤互联全资子公司北京金色华勤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累计向
华勤互联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北京金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拆借资金15,042,974.68 元。前述资金占用日最高余额为 15,042,974.68 元,占华勤互联2018 年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57.08%。
华勤互联未及时披露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后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予以补充审
议并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华勤互联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股转系统公告{2017}664 号)第
四条、第十八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股转系统公告{2020}2 号)第三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
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蓝雄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华勤互联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1.5 条、4.1.4 条,《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股份系
统公告{2017}664 号)第四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股转系统公告{2020}2 号)第三条的规定。
公司财务负责人邓诗芸、董事会秘书高鹏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华勤互联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1.5 条,《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股份
系统公告{2017}664 号)第四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
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股转系统公告{2020}2 号)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6.3 条的规定,全
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华勤互联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蓝雄、邓诗芸、高鹏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
公告编号:2021-034
案。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以上违规事实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收到的《关于对西藏华勤互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 8 号)所述违规事实相同,公司已于 2020 年12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了信息披露。三、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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