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04
证券代码:834061 证券简称:佳奇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佳奇科技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12月25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变更日期为2017年5月28日;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
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 30号),变更日期
为2017年12月25日。
(三)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
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 30号),对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
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2017年12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利润表新增“资产处
置收益”项目,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等的相关规定,对2015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
整,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 受影响的报表 2017年度 2016 2015
原因 项目名称 年度 年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在利润 其他收益 1,439,000.00
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
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
益”科目,将自2017年1
月1日起与公司日常经营 营业外收入 -1,439,000.00
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
入“其他收益”科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 资产处置收益 - - -
号——财务报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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