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邑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营邑股份资讯
2018-04-17 19:48:5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4-17

证券代码:834060 证券简称:营邑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上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在淮海西路343号K座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6日以电话形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伟民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届董事会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编制完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众会字(2018)第3290号”《上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公司在审计报告的基础上编制了《上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18)第3290号”《上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上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编制完毕。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上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编制完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发展需要,公司决定2017年度进行利润分



配:公司以现有股本17,0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97.00



万元,同时每10股送红股8股,共计派送红股1360万股。利润分配



的具体实施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2个月内完成。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已编制完毕。



表决情况: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说明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



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会〔2017〕15号)的规定,本公司自规定日起执行前述准则。



表决情况: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八)、《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方式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定于2018年5月8日9:00在淮海西路343号K座公司会议室召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