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9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
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
杭州杭科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杭科光电”“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杭科光电作为甲方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乙方签署的《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机构及辅导人员
辅导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辅导小组成员:唐志荣、赵煦峥、徐恺、叶灵逸、陈嘉楠,其中唐志荣为组长
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变动情况:本期不存在辅导小组成员变动。
参与本期辅导的辅导人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均未同时参与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二)接受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为发行人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严钱军 董事长、总经理
2 张天烨 董事、副总经理
3 李珺 董事、董事会秘书
4 阙文娟 董事
5 夏绮铭 董事
6 郑昭章 监事会主席
7 段建伟 监事
8 吴杭兰 职工监事
9 费波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0 张茂进 副总经理
11 陈洪昌 浙江大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三)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由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本期辅导工作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辅导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学习、对口衔接、个别答疑、定期协调、提出问题、督促整改、案例分析等。具体如下:
(1)通过日常沟通及指导帮助公司进行规范;
(2)采用面谈、开会、电话等形式进行辅导;
(3)根据辅导工作的进程,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接受辅导人员的学习效果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适时调整与改进辅导工作。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阶段的辅导工作中,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辅导小组根据辅导
协议、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对杭科光电进行了全面辅导,具体如下:
1、组织安排了三方中介会议,由保荐机构、会计师和律师向公司汇报尽调问题以及工作进展,持续跟进前期尽调过程中的问题以及讨论对应整改方案,完善动态工作机制;
2、通过对辅导对象个别答疑的方式,加深辅导对象对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进一步加强学习杭科光电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3、持续向公司传达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以及同行业企业上市审核动态,让辅导对象对于最新监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更加充分深入的了解;
4、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沟通同行上市公司 2024 年上半年业绩变动情况,协助公司完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
(五)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参与辅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均积极配合辅导小组开展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前期辅导中,杭科光电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公司内控制度,目前执行效果有所改善。随着辅导机构尽职调查的不断深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将持续督促相关制度的执行,对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内控制度提出更高要求,以达到北京证券交易所 IPO上市标准。此外,在前期辅导中,公司进一步明确了业务发展战
略及目标。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内控制度需持续完善
虽然公司已经建立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完善了公司内部制度设计并遵照执行,但仍需不断完善。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积极督促公司相关制度的执行,及时反馈辅导,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进一步推进建设
辅导机构协同公司结合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目标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多次讨论,基本确定了募集资金投向。后续仍需进一步明确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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