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28
公告编号:2021-024
证券代码:834031 证券简称:群大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群大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二)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象提供的担保; 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
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30%的担保;
(五)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五)本章程规定的需对股东、实际控
的提供的担保; 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提供的担保;
公告编号:2021-024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本条中所指对外担保不包括公司向全资 本条中所指对外担保不包括公司向全资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一百〇六条 公司不得为本公司的股 第一百〇六条 公司不得为本公司的股
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 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的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 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债务提人单位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不得直接 供担保。
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 公司对外担保应经董事会批准,符合本
提供债务担保。 章程第 41 条规定情形的,还应经股东大会批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 准,但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 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50%。力。
公司对外担保应经董事会批准,符合本
章程第 39 条规定情形的,还应经股东大会批
准,但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50%。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本次章程修订是按照《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相关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及科学决策水平,是公司治理的正常需求。
三、备查文件
《浙江群大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群大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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