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9
公告编号:2017-015
证券代码:833987 证券简称:碧城环保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大连碧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碧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17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25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监事邓春阳、周维国、牛科光三位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邓金玲、谭清、孙菲菲、唐琳、唐洪林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春阳召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大连碧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大连碧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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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15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大连碧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公司监事签字确认的《大连碧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大连碧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大连碧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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