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03
证券代码:833987 证券简称:碧城环保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大连碧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大连碧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3月23日上午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7年3月23日上午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召开的方式。。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3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辽宁论典律师事务所秦悦、董晓翠律师。
(七)会议地点:本次会议召开地点为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东路98-3号-12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现场签到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办理登记手续,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3月22日8:00-11:30 13:00-17:00
(三)登记地点
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东路98-3号-12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菲菲(董事会秘书)
联系电话:13940919210
联系传真:0411-87553219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东路98-3号-12
邮政编码:116600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大连碧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大连碧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大连碧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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