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3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Tian Tu Capital Co., Ltd.
深 圳 市 天 圖 投 資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973)
根據上市規則第13.17條作出之披露
本公告乃由深圳市天圖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17條作出。於2022年10月19日,本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票面利率為每年5%,本金金額為人民幣500百萬元,預計於2025年10月19日到期(簡稱:22天圖03,「2022年公司債券(第二期)」)。2022年公司債券(第二期)由中證信用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中證信用融資擔保」)提供擔保,而中證信用融資擔保已向本公司取得反擔保,包括但不限於質押本集團持有的若干未上市公司股本證券,以承擔其擔保責任。於2024年5月28日,本公司宣佈,本公司控股股東、董事會董事長兼執行董事王永華先生與中證信用融資擔保訂立股份質押協議,質押本公司1,838,887股非上市股份作為中證信用融資擔保之擔保責任的擔保。
王永華先生已於2024年11月12日與中證信用融資擔保訂立股份質押協議(「第三份股份質押協議」),額外質押本公司103,376,491股非上市股份(於本公告日期約佔本公司非上市股份的19.89%,或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約14.92%),以中證信用融資擔保為受益人作為中證信用融資擔保有關2022年公司債券(第二期)之擔保責任的擔保。於簽署第三份股份質押協議前,王永華先生已抵押合共105,793,509股本公司非
上市股份(約佔本公司非上市股份的20.35%,或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約15.27%),(i)以中證信用融資擔保為受益人作為中證信用融資擔保有關2022年公司債券(第二期)之擔保責任的擔保及(ii)以深圳市深擔增信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深圳擔保」)為受益人作為深圳擔保有關本公司於2022年5月5日發行的本金金額分別為人民幣200百萬元(簡稱:22天圖01)及人民幣300百萬元(簡稱:22天圖02,連同22天圖01統稱「2022年公司債券(第一期)」)的兩筆公司債券之擔保責任的擔保。
王永華先生(本公司之關連人士)為向本集團提供財務資助而訂立的第三份股份質押協議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之關連交易。由於其乃按正常商業條款(或就本公司而言更佳條款)進行,且並無以本集團任何資產作抵押,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90條,其已獲完全豁免遵守申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之規定。
質押王永華先生持有的非上市股份符合本公司的商業利益,且不會影響本公司H股的自由流通量。
只要產生上市規則第13.17條項下披露責任之情況繼續存在,本公司將繼續根據上市規則第13.21條之規定於其後之中期及年度報告內作出披露。
承董事會命
深圳市天圖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執行董事
王永華先生
中國深圳
2024年11月12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王永華先生、馮衛東先生、鄒雲麗女士及李小毅先生;非執行董事黎瀾先生及代永波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王世林先生、刁揚先生及蔡洌先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