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3
Tian Tu Capital Co., Ltd.
深 圳 市 天 图 投 资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973)
将於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举行的
2024年第二次股东特别大会及其任何续会的委任代表表格
本人╱吾等(附注1)
地址为(附注1)
为 深 圳 市 天 图 投 资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股 本 中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 0 0 元 的
H股 股的登记持有人(附注2),现委任大会主席(附注3)
或 ,
地址为
为本人╱吾等的受委代表出席将於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於中国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B栋1座23楼转3层举行的本公司2024年第二次股东特别大会(「大会」)及其任何续会,并代表本人╱吾等於会上作出行动,以考虑及酌情通过召开大会通告所载的决议案(附注4),并代本人╱吾等及以本人╱吾等的名义於大会(及其任何续会)按下列指示就决议案投票。
特别决议案(附注4) 赞成(附注5) 反对(附注5) 弃权(附注5)
1. 考虑及批准建议采纳2024年H股激励计划。
2. 考虑及批准建议授权董事会及╱或委员会处理
2024年H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日期:2024年 签署: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登记在H股股东名册上的全名(中文及英文)及注册地址。
2. 请填上以 阁下名称登记与本委任代表表格有关的本公司H股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委任代表表格将被视为与
以 阁下名称登记的所有本公司H股有关。
3. 如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的人士为受委代表,请将「大会主席或」的字样删去,并在空格内填上 阁下拟委派的受委代表姓
名及地址。股东可委任一名或多名受委代表出席及代其投票。如股东委任超过一名受委代表,其受委代表只能以投票方
式行使表决权。本委任代表表格的任何更改,须由签署人简签示可。
4. 决议案全文载於日期为2024年6月13日的大会通函内,连同本委任代表表格将一同寄发给本公司股东。任何欲委派受委
代表的股东应先参阅大会通函。
5. 注意: 阁下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决议案的「赞成」栏内填上「」号。 阁下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请在决议案的
「反对」栏内填上「」号。 阁下如欲就决议案放弃投票,请在决议案的「弃权」栏内填上「」号。在计算决议案表决结果
时,弃权票将计入有表决权的票数。如无任何指示,则 阁下的受委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或弃权。除召开大会的通告所
载的决议案外, 阁下的受委代表亦有权就大会上正式提呈的任何决议案酌情决定如何投票。
6. 本委任代表表格须由 阁下或 阁下以书面形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则本委任代表表格须加盖法人印
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授权代表亲笔签署。如本委任代表表格由股东代表签署,则授权该名代表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
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7. 本委任代表表格连同已签署的任何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公证的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副本须於大会或其任何续
会指定举行时间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於香港的H股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
中心17楼)(就H股持有人而言),方为有效。填妥及交回委任代表表格後,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大会,并於会上投
票,而在此情况下, 阁下的委任代表表格将视作已撤销论。
8. 股东或其受委代表出席大会时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
9. 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但必须亲身出席大会以代表该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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