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2
公告编号:2019-022
证券代码:833970 证券简称:广盛小贷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克拉玛依市广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补充公司信贷流动资金,加强信贷资金流动与循环,根据公司2019年资金需求计划,公司拟向克拉玛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1000万元,上述借款将由克拉玛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发放给公司,借款期限:1年(自合同约定的放款日起算),借款利率:8.3%/年(含委托手续费),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公司关联方曾波、克拉玛依市广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赵俊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担保,同时赵俊进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克拉玛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向公司提供1000万元委托贷款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曾波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公告编号:2019-022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克拉玛依市广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门户路95-103号
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门户路95-103号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赵俊
实际控制人:赵俊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2.自然人
姓名:曾波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前进小区
3.自然人
姓名:赵俊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苑泉小区39幢23号
(二)关联关系
1.克拉玛依市广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高管控制的企业,公司总经理赵俊持有克拉玛依市广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3.2561%的合伙股份,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2.曾波为持有公司股份占比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00股,持股比例为6.05%,并担任公司董事;
3.赵俊系公司高管,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方克拉玛依市广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波、赵俊为我公司向克拉玛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1000万元委托贷款提供担保,且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
公告编号:2019-022
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克拉玛依市广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克拉玛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1000万元,上述借款将由克拉玛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发放给公司,借款期限:1年(自合同约定的放款日起算),借款利率:8.3%/年(含委托手续费),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公司关联方克拉玛依市广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份额2,690,000股、持股比例3.25%)、曾波(持股份额5,000,000股、持股比例6.05%)、赵俊(持股份额960,000股、持股比例1.16%)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担保,同时,赵俊进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为补充公司信贷流动资金,由关联方为我公司向克拉玛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此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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