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3
公告编号:2017-037
证券代码:833957 证券简称:威丝曼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珠海威丝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
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珠海威丝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为
71,963,3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8.27%,同意股份为71,963,3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和弃权股数均为0。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 公告编号:2017-037
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愿意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份。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拟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应当在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明确提出要求。
上述回购有效期限内未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承诺人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 公告编号:2017-037
示各位异议股东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公司股份转让事宜。如异议股东对承诺函内容存在疑问或异议,可与实际控制人或公司进一步沟通并友好协商解决。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工业园振威南路一号
联系电话:0756-8683117
传 真:0756-8917221
联系人:林振栋
邮政编码:519060
特此公告
珠海威丝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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