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4
公告编号:2017-042
证券代码:833926 证券简称:安集协康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上海安集协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 10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之规定,公司对2017年1月
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
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该准则自2017
年6月12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 10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公告编号:2017-042
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之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 8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无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 公告编号:2017-042
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利润无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安集协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安集协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安集协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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