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27
公告编号:2017-011
证券代码:833926 证券简称:安集协康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上海安集协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8月8
日发布的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问题解答三”)的规定,挂牌公司发行股票应当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专户中。
上海安集协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7年2月8日召开
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就本次股票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银行及主办券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议案要求在中国银行高桥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公告编号:2017-011
账户名称:上海安集协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高桥支行
银行账号:454673074355
该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和管理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特此公告。
上海安集协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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