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07
一、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能够客观、
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 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 7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 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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