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9
公告编号:2017-007
证券代码:833911 证券简称:博盛新材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河北中振博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5月10日9时
结束时间:2017年5月10日11时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5日。股权登记日下
公告编号:2017-007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秦皇岛市卢龙县龙城路东侧A区1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 审议《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 审议《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 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六) 审议《关于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2、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