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9
公告编号:2017-006
证券代码:833911 证券简称:博盛新材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河北中振博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北中振博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
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告编号:2017-006
根据《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务规则(试行)》、《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和《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河北中振博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
算情况予以审议。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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