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7-15
河北中振博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HebeiZhongZhenBoShengAdvancedMaterialsCo.,Ltd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主办券商
二零一五年七月
挂牌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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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振博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公司2015年3月末、2014年末、2013年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3.29%、77.50%、20.88%。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是因为厂房构建、设备购置投入的资金量逐渐加大,而企业自有资金较少,无法满足资金需求,只能通过外部融资筹集资金。
银行借款到期后如若不能再次获得银行借款或从其他渠道获取资金,则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2、公司所处行业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岩棉制品主要应用于各类建筑、工业管道、运输工具的保温节能、防火隔离、装修装饰等。宏观经济波动及房地产调控政策会影响到基础建设行业、房地产行业以及工业的景气度,从而影响公司产品在上述领域的需求情况。
3、受行业监管政策变化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岩棉制品主要用途之一为建筑外保温材料,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标准,岩棉属于燃烧性能等级A级的建筑材料及制品。国家住建部和公安部作为建筑外保温系统的主管部门,近几年发布的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规定如下:
(1)2009年9月25日国家住建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其中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
(2)国家公安部消防局于2011年3月1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公消[2011]65号),其中规定:“对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范围以外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全部纳入抽查范围。在新标准发布前,从严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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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条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3)国家公安部消防局于2012年12月3日发布《关于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消[2011]65号),其中规定:“经研究,《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不再执行。”
(4)国家住建部于2014年8月27日发布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旧版GB50016-2006相比,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达到一定程度的外墙保温系统使用的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必须达到A级。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于2015年5月1日正式施行。
以上可以看出,近几年国家主管部门对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监管政策持续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燃烧性能A级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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