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0-15
河北中振博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15年 6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股份发行......-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股份转让......-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股东......-8-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0-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14-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5-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6-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20-
第五章 董事会......-23-
第一节董事......-24-
第二节董事会......-2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1-
第七章 监事会......-33-
第一节监事......-33-
第二节监事会......-3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6-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36-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7-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3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9-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9-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40-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42-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4-
第十三章 附则......-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河北中振博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河北中振博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英文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卢龙县城龙城路东侧A区11#】。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00万元整。
第五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为顾客创造价值,为股东创造利益,为员工创造前途,为社会创造繁荣。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岩棉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硅酸铝制品、玻璃棉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的购销。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经国家管理机关批准,公司可以向境内投资人或境外投资人发行股票。
第十四条公司经批准的股份总额为3800万股,公司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普
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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