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25
证券代码:833907 证券简称:倍智人才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广东倍智人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15 日 15:3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907 倍智人才 2022 年 4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将聘请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七)会议地点
广东倍智人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现结合 2021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结合 2021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制定了《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进行规范运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结合 2021 年度的主要经营情
况,公司制定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事项参见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编号:2022-015、2022-016。
(四)审议《关于制定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制定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制定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主要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 2022 年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制定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相关《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为:亚会审字(2022)第 01670004 号)。(八)审议《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具备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因此,建议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相关审计报酬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本地区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九)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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