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8
公告编号:2017-027
证券代码:833904 证券简称:远图互联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远图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远图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6月 23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
于对未按期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
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 [2017]184 号)(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措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监管事项
截至 2017年 4月 30 日,公司未在 2016 年会计年度结束之
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公司的违规行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相关规定。
公告编号:2017-027
二、被采取的监管措施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及《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6.1 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吴俊宏、董事会秘书杨彦兵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公司说明及整改措施
公司已于 2017年 5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浙江远图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17)及《浙江远图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报摘要》(公告编号:2017-018)。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学习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制度和规则,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远图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17-027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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