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4-22
公告编号:2015-014
证券代码:833888 证券简称:华普永明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与部分股东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补充协议签署情况
2016年4月20日,公司股东吕志刚卖出公司股票4,810,000股,买入方为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后吕志刚持有公司股份2,220,703股,持股比例为6.00%,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810,000股,持股比例为13.00%。
为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凯与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就业绩承诺与补偿、股份回售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二、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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