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7
甲方:张家港中环海陆特锻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鉴于甲方与乙方于2016年8月签订了关于甲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审查同意后,甲方已进入辅导期。经甲乙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上述协议,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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